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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画风清奇[快穿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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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本是男儿郎【八】
      “咱们今儿在等大鱼, 小子且细心。”壮汉拍了拍怜雨,见他身板日渐坚实,心中欣赏。
      “是,大哥, 今天是哪条大鱼啊?”半年不到,怜雨个头又高了不少,若是他再穿女装,估计不会被人认成是小娘子了。
      “是一条告老还乡的老阉狗。”
      怜雨天天在外面风餐露宿, 和一群大老爷们挤帐篷,终究和戏楼不同,快速糙了起来。
      没有出京之前,怜雨学的是兰花指, 戏词, 咬字, 讲究一个温柔婉转,缠绵悱恻。
      出京之后, 怜雨先跟着姜萝学了些奇奇怪怪的小技巧, 在隐藏行迹中颇有作用。
      又为生活所迫, 学了一身军汉做派。
      那种软嫩的少女感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      任谁看见他也不会想到当初那个漂亮娇俏又乖巧的小丫鬟。
      姜萝回了住处后,发现这里已经积了层薄灰。
      先是差人送信, 后来又差人送月饼瓜果。
      如今,月饼原封不动放在门洞里头, 人却不见了。
      而且离开了不短的时间。
      桌上有信, 一□□爬字。
      “师兄, 我去投军了,勿念,等我回来。”
      ????
      你去哪儿投军了!倒是留个地点啊!!!
      姜帅哥并不吱声,这种状况下,只要没有出事它就不需要帮忙。
      姜萝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猛然沉重了许多。
      本来今天高高兴兴,你为什么要写这种信:(
      如今割据的官员很多。
      把自己的领地一划,养着些许兵将,明面上是天子治下,私底下已经充做了自己的老巢。
      一到上供的时候就哭穷,偏偏今上是个仁厚人,哭得惨,他就不计较了。
      这么干的官员越来越多……
      天知道,怜雨投的军,是哪一位麾下。
      姜萝只能扮作铃医,四处穿梭,寻找那个一脸络腮胡子的大汉。
      听说黄衣小娘子是跟他走了。
      还有人记得那小娘子是个少年……形势越来越乱,百姓都自顾不暇,虽然记得,却没人留意他终究去了何处。
      姜萝只能沿途询问,看那个大汉朝哪边走了。
      然而她教给怜雨的技巧,怜雨尽数传给了大汉,军中人都学会了隐匿行迹。
      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      忧愁都环绕着姜萝。
      有的村庄中也有人见过大汉他们赶路,具体去了哪个方向却不知道。
      王爷?
      天下王爷不止一个,北方自称王爷的人也不少。
      老青蛙找小蝌蚪,睁眼瞎。
      姜萝觉得自己头顶都要愁秃了。
      要不是姜帅哥说现在怜雨状态不错,姜萝说不定已经秃了。
      姜萝送过一枚平安符,希望怜雨能时刻带在身上。
      那些会飞的符篆,在这种世界都用不出来。
      能用的符篆也不如其他世界效果好。
      规则所限。
      在这个世界,最多能飞檐走壁,成为武林高手,妖魔鬼怪是没有的。
      要是怜雨真作了大死,姜萝一个人也抗击不了千军万马。
      从南方找到北方,再从北方找到南方,都说没看见画像上的人,也没听说过什么怜雨。
      天地之大,怜雨如泥牛入海,让姜萝无迹可寻。
      这时候,一辆马车过来了,周围护着十几个骑马的健壮汉子。
      “绊马索。”
      大汉悄声在怜雨耳边嘱咐了一句。
      怜雨也不负所望,无声无息拉起了早就准备好的绊马索。
      谭富贵正瘫在马车上,整个人消瘦了不少。
      精气神还是不错的。
      侄儿天天寻花问柳也没留下一男半女,说不定是不行。
      回了老家挑一个孩子过继在名下,死了也有个摔盆打幡的人。
      这么想着,就多了些希望。
      宫里有宫里的好处,宫外有宫外的好处。
      至于那常青……谭富贵想做点什么也有心无力,听戏的人三教九流都有,连戏班子里新进门的扫地老头儿,都是曾经在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。
      人家好这一口儿,独独爱听常青唱戏。
      谭富贵心中暗恨不已,却没有丝毫办法。
      至于怜云,已经出了京,死侍连个屁都没追到。
      八月十五后,宝乐堂重新开张,堂主变成了常青,今上御赐了牌匾。
      许多人称常青为戏侠,仗义疏财,为人磊落。
      至于怜云,则是戏仙……此曲只应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闻。
      若姜萝继续留在京城,天天唱,可能就是戏妃之类的称呼了,只唱这么一回,就此隐姓埋名,因此得了个仙气的外号。
      留在众人心中的映像越来越朦胧,仙气十足,完美无比。
      谭富贵好不容易才处理完京中的产业,带着这些年暗自养的死侍,挑偏僻的地方赶路,避开那些起了争端的战场。
      希望能早些回老家,再上下打点一番,安逸养老不是问题。
      树高林深,虽有一条路能通行,却始终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预感。
      “快些赶路。”
      谭富贵忍不住催了催。
      “是。”
      赶车的人抽了马,速度顷刻间快了起来。
      同行的护卫也策马,护在马车周围。
      “再快点儿!”
      谭富贵话音未落——
      最前面的那匹马就被绊倒在地。
      正打算斥责,林间猛然现出了许多张弓搭箭的兵卒。
      “突围!”
      谭富贵的亲卫们护着马车朝边界冲,最前方猛然出现了一个少年,对着马车射了一箭。
      那箭倏然穿透了马车前面的帷蔓,谭富贵一缩头,箭锋险险从他头皮擦过,把他的帽子钉在了车壁上。
      “好!”
      那少年身后又出来一个大汉,赞了一声,再度张弓——
      “护驾护驾!”
      谭太监裤子濡湿了一片,尖声大叫。
      “你一个死太监喊什么护驾!”那少年嗤笑一声,眉眼张扬,顾盼神飞。
      “你…你……”谭太监没能把那只箭扯出来,又急着逃命,亲卫一削,把他头顶上那一片儿头发削掉了,揽着谭太监往外跑。
      “大秃瓢。”
      谭富贵又听到那少年在笑。
      “杀!”
      壮汉一声令下,潜伏在林间的兵士持枪而出。
      怜雨跟在大汉身边,把弓背在背后,手中红缨枪饮了不少血,黏住了那团红缨,不经意扫过一眼,顿时就觉得手中枪沉重起来了。
      他虽和谭富贵有仇,和这些死侍却没有。
      只一照面,就确立彼此是你死我活的关系。
      手下动作不停,很快中间就只剩一个吓得失禁、散发着恶臭的谭太监。
      大汉在他的惊恐求饶声中,利落地结果了谭太监。
      这太监贼奸滑,若是不死,容易为人所用,挑起事端来。
      好不容易才逮到这么条大鱼,当然要先敲死,免得又被他翻了盘。
      怜雨丢了枪,扶住一棵树,终于按捺不住,开始呕吐。
      那种铁器刺穿身体的入肉感……
      清晰地提醒他,那是活人。
      “你这样杀一回人吐一场可不行啊……”
      壮汉拍了拍怜雨的肩膀。
      “若我能看着天下安定下来,吐个百十回又何妨……”
      若是原先是为了功名利禄,如今…怜雨就是为了安稳。
      杀人也不是很好的事。
      如果每个人都能好好活着,没有战乱,没有贪官,穷人不卖儿卖女,富人不养妓养娼……
      想到这里,怜雨又吐了。
      “听说最近来了个极有名的铃医,若是遇着他,说不定能治好你这个呕吐的毛病。”
      “那也不错。”怜雨漱了口,苦笑着,接过身边人递上来的手帕。
      嗯?手帕!军营的人怎么会带手帕?
      “你这个孽子!”
      姜萝把怜雨擦过的手帕往地上一丢,抽了挂幡的杆子,对着怜雨的屁股就是一下。
      “师兄啊啊啊啊啊!”怜雨结结实实挨了一棍子。
      本来打算伸出援手的壮汉也停了手。
      一家人团圆,他一个外人就不插手了。
      溜了溜了:)
      “我怎么和你说的!”
      姜萝看见黑了一大圈,脸上多了条伤疤的怜雨,棍子快出残影来。
      痛心疾首!
      怎么想不开去参军!
      还踏马是个叛军!
      多好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傻了!
      “让你等着,你怎么答应的!”
      姜萝提着棍子,冷漠地跟在上窜下跳的怜雨后面,不时来上一棍。
      “师兄啊啊啊啊!我再也不敢了!”
      怜雨捂着屁股,觉得心里发毛。
      这种发狂的师兄,从来没看见过。
      打人好用劲,真鸡儿痛!
      姜萝对准怜雨的屁股就是一下。
      本来就是随手从路边上削的细竹子,打起人来分外顺手。
      “轻一点啊啊啊啊!我的屁股!”
      那种竹竿儿击肉的声音,分外清晰,听着都觉得肉痛。
      轻功练出些火候来的怜雨一路逃窜,直愣愣冲上一棵树,坐在树叉子上,屁股痛得直抽,露出一个可怜巴巴的笑。
      “师兄你消消气,我这不是好好的吗?”
      “你下来。”
      姜萝把棍子插在地上。
      “等你气消了,我再下来。”
      怜雨怂怂地看着姜萝。
      不少人远远地在热闹。
      刚开始的时候,怜雨长得瘦瘦小小,打散分进兵营,难免有人动了欺负的念头。
      比如想让他给自己洗衣服洗袜子什么的……
      然而怜雨功夫不差,性子越发张扬,别人欺负到头上来,从来没退缩过,一来二去就成了军营里有名的刺头。
      运气好得了上官赏识,依然有人心中不忿。
      总觉得被一个新来的毛头小子压在头上,很不爽。
      今日看着虽然幸灾乐祸,却也有些羡慕。
      他们家里的人,不会这么找上来。
      正在感伤着,就看见那后来的青衣男子三两下上了树,姿势优雅自然,如闲庭信步,一把拎住了怜雨。
      怕不是要被打肿……
      惨不忍视,耳不忍闻。
      然而姜萝没动手了。
      “一时没忍住。”
      见怜雨依然怂着,姜萝淡淡解释了一句。
      怜雨悄悄看了一眼姜萝平静的脸,反而慌了起来。
      打也好,骂也好,总比不说话好。
      “师兄你别憋着,你要是生气就使劲抽我。”
      “我是生气,这不是抽你能解决的。”
      “你还小,你自己的一辈子,未来都要靠你自个儿经营。你选了一条相对困难的路,如果你不是一时脑子发热,我也支持。”
      “我只是气你,不等我回来就跟着别人走,你到底有没有把你这条命放在心上?”
      怜雨见师兄眼眶有些发红,心中酸涩,扑通跪下来。
      “放在心上了。”
      “师兄我错了。”
      “我只是希望你惜命一些。”
      姜萝说着,心里也有些难过。
      怜雨还好好的,怜云却已经转世去了。
      “我这辈子没什么想要的,只想看见你好好活着。”
      “不求你建功立业,也不求你儿孙满堂,只希望你没有因一时热血折了性命,等垂垂老矣、回首往事的时候觉得没虚度一生。”
      “师兄,等四海升平,我就跟你回去。”
      怜雨眼眶通红,打算磕三个头。
      “我又没打算回去。”
      姜萝决定跟着怜雨,死死盯着,绝对不能让他缺胳膊少腿。
      吕布那一身武艺,都逃不了惨淡下场,怜雨这初出茅庐的少年郎,还能一蹴而就不成?
      磕完第二个头的怜雨猛然抬头。
      姜萝蹲下来顺手把他的头按下去,再磕了一个,补满三个。
      “头就不要轻易磕了,等你日后娶亲,拜高堂,再磕也不迟。”
      是啊,你都按着我磕完了,再说也迟了。
      怜雨呆呆的看着姜萝,仿佛失去了梦想。